□ 李勇 〔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教授、博士生導師〕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指出:“法治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須全面貫徹實施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協同推進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改革。”全面依法治國,是中國共產黨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為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所作出的重大戰略抉擇。歷經七十余年,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在中國經歷了從初創到逐步完善、再到全面深化的歷程。
改革推動憲法權威逐步樹立。憲法文本是憲法權威的現實載體和首要條件。改革成果上升為憲法規范并不斷完善憲法文本。奠基于憲法文本的合憲性審查,是維護憲法權威的具體制度。合憲性審查工作確保包括法律、行政法規在內的規范性文件與憲法的規定、原則和精神相一致,保障憲法的有效實施。具有儀式性的憲法宣誓制度的建立增強了公職人員的憲法信仰。具有紀念性的國家憲法日的設立強化了廣大公民的憲法認同。憲法文本的完善以及一系列憲法實施的具體制度不斷激活社會公眾對憲法的共同情感,增強憲法認同、培養憲法思維、堅定憲法信仰和維護憲法權威。
改革促使法律體系日益完善。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涉外領域立法,重視立法質量,不斷健全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實現了法律體系的全面性、協調性、系統性和前瞻性。完善立法法,建立區域協同立法制度,不斷彌合區域內不同地區法治發展的差異與分歧。不斷完善黨內法規,以紀法貫通為切入點推進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的銜接。未來全國統一的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信息平臺的建立將極大提高法律法規的透明度和可及性,為公民提供更加便捷的法律服務。這些不僅提升了我國法律體系的整體質量和效率,也為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奠定了堅實基礎。
改革引領法治政府穩步前行。政務服務改革,覆蓋全國的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彌合了信息斷層和打破信息壁壘,推進了政務服務互聯互通,提升了政務服務效能,讓民眾辦事更加便捷與高效。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的建立與完善,通過科學合理細化、量化行政裁量權,減少了執法的隨意性,提高了執法的公正性。修訂行政復議法,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的主渠道作用,發揮好行政系統自我監督和糾錯的功能,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有序推進行政裁決工作,發揮行政裁決化解民事糾紛的“分流閥”作用,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化解在基層。適應時代需求,數字政府建設推動法治政府數字化,讓數字技術賦能行政管理與服務。這些改革舉措推動共建一個更加公正、透明、高效的法治政府。
改革助力司法公正持續提升。深化審判權和執行權分離改革,讓執行權回歸執行員,使法官專司審判權的行使。法官能夠集中精力審理案件以提高審判質量以及執行權的獨立提高了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效率。落實司法責任制,不斷增強責任意識、規范辦案行為、防止刑事錯案和提高司法公信力。堅持正確人權觀,適應現代司法趨勢,減少歧視,平等關懷,保障人權和尊重人權。國家賠償制度作為一種監督救濟渠道,在彰顯人文關懷保障公民權利的同時強化了對公權力行使的監督。未來輕微犯罪記錄封存制度的建立,將弱化“標簽作用”的負面影響,減少刑法參與社會治理的制度性障礙,實現犯罪治理科學化。
改革促進法治社會蓬勃發展。2014年,黨中央首次明確“公共法律服務”概念,提出“推進覆蓋城鄉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隨后,司法部發布《關于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著手構建覆蓋城鄉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促進基本公共法律服務均等化。數字社會建設過程中,以覆蓋城鄉、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為主要目標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正朝著數字化、智能化方向前進,包括法治講座、法治知識競賽、法律援助活動在內的法治宣傳教育,增強了全社會的法治意識和法律素養,營造了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立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長遠發展的目標,為未成年人權益提供全面有力的法治保護。
改革引導法治文化逐漸養成。法律不應僅僅銘刻在大理石或銅表上,還要能夠銘刻在公民的內心中。通過法治教育,公民對法律法規的認知和理解日益加深,法治素養逐漸提升。作為公民積極的守法精神,公民法治能力與公民理性、政府法治能力相向而行,推動公民應有權利和法定權利不斷向實有權利轉化。規則意識是法治文化的內核和鍛造基礎。于法有據的改革,培養了公民的規則意識,使人們在日常生活中更加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尊重社會規則,共同維護社會秩序。崇尚法治、尊重規則的法治文化正在不斷凝聚共識與智慧,為社會和諧穩定提供了有力支撐,也為全面依法治國的深入推進奠定了堅實基礎。
每一次理論創新和實踐探索,都凝聚著中國共產黨人對國家長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深切關懷和不懈追求。全面依法治國這一偉大創舉,不僅體現了全黨和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也是幾代中國共產黨人接力探索、不懈努力的結果。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全黨和全國各族人民正緊密團結在黨中央周圍,共同為建設法治中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奮斗。
編輯:武卓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