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
持續完善礦山安全生產法規標準體系
□ 本報記者 劉欣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歷來高度重視法治建設工作,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決策部署,持續完善礦山安全生產法規標準體系,扎實推進立法立標、依法行政、普法宣傳等工作,并取得新進展新成效。”在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4月16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政策法規和科技裝備司監察專員蘭群足介紹說。
其中,在高效穩步推進立法工作方面,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大力推動礦山安全領域法律法規和規章制修訂,除已經施行的《煤礦安全生產條例》外,加快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尾礦庫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等的修訂工作,目前都取得階段性進展。
在不斷加強標準工作頂層設計方面,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和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于2024年12月26日聯合印發了《礦山安全標準體系建設指南》,對進一步整合優化現有礦山安全標準資源、加大急需標準供給力度、健全完善礦山安全標準體系具有重要作用。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還組建了礦山安全行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有效保障礦山安全標準工作高效有序開展。
在持續加大急需標準供給力度方面,聚焦重點方向,積極征集標準制修訂計劃,繼2024年下達65項礦山安全行業標準制修訂計劃后,近期又下達了73項標準制修訂計劃。2021年以來,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共公告發布《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編寫提綱》《礦山隱蔽致災因素普查規范》等礦山安全行業標準37項,推動有關方面發布《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尾礦庫安全規程》等強制性國家標準11項,為礦山安全生產工作提供有效技術支撐。
在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其他工作方面,嚴格落實新修訂的行政復議法相關要求,組織修訂《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行政復議及行政應訴辦法》,進一步規范礦山安全監察系統行政復議、行政應訴案件的辦理程序,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的主渠道作用。全面規范礦山安全生產領域行政許可工作,制定印發《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工作的通知》,嚴格規范非煤礦山安全準入。
在扎實開展普法宣傳工作方面,常態化開展礦山安全法律法規普法宣傳。打造“學法規、抓落實、強管理”的礦山安全法治宣傳品牌,提升品牌影響力,營造良好法治氛圍。
編輯:李立娟